何时接受异体肾切除术及再移植术?

肾脏出现下列情况应予以手术切除:

①超急排斥反应;

②加速性排斥反应,不能逆转的移植肾;

③血尿往往是肾坏死的症状,没有必要保留坏死的肾脏;

④发热由于异体肾坏死导致的高热、寒战等伴有毒血症症状时,多同时有肾脏肿大、变硬、压痛;

⑤异体肾动脉狭窄导致的顽固性高血压不能控制者;

⑥其他严重并发症发生,需解除免疫抑制状态时,如肿瘤。肾切除术与再次移植术可同时进行,但由于手术操作复杂,多数应切除异体肾后透析一段时间再接受移植术.一般在肾切除后至少1个月或更长时间。

如果移植肾是由于超急排斥反应、加速排斥反应,或严重的急性排斥反应而切除的,则间隔时间应更长,而且再移植前应进行组织配型。

如果第一次移植的肾脏已经萎缩无功能,直接在对侧做第二次手术而不切除第一次移植肾的作法,也是常有的。